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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产假、陪产假、育儿假、终止妊娠假的申请
一审:许弥韬   二审:张先学   三审:董俊   加入时间:[2026-06-17]   阅读次数:[]

1.产假:

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(含60天奖励产假)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 

2.陪产假:

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,男方陪产假为20天。 

3.育儿假:

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,在子女三周岁以内,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10天育儿假。 

4.终止妊娠假:

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,享受15天产假;

②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,享受30天产假;

③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,享受42天产假;

④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,享受75天产假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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